辦好“十件實事”即提供“走出去”政策全方位支持、做好“保姆式”全系統服務、支持出省骨干企業全產業鏈發展、開展信息咨詢全時段服務、實施重大項目“一對一”全過程服務、做好出省發展互助、組織開展技術扶助、推進人才教育培訓共助、加強創優協助、開展法律服務。
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明確條件,逐批次選定100家左右駐省外建筑業骨干企業,作為省建筑企業外出施工聯絡服務站聯絡服務單位,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帶動更多企業“走出去”發展。匯總梳理出省發展企業服務訴求,建立臺賬,明確措施,銷號管理。對符合政策規定、可以現場解決的,當場解決,即時辦;對需要部門和單位協同辦理的,要積極協調,跟進辦;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持續關注,創新辦。
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出省發展“十百千”服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聯系人:建筑市場監管處韋九洲,聯系電話:0531-87086950;外聯站李巖松,聯系電話:0531-86195022。
為貫徹全省建筑業改革發展會議精神,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7〕19號文件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7〕57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號),進一步提升建筑業出省發展服務保障水平,細化政策措施,創新服務方式,結合企業訴求,研究確定了“十百千”服務工程,主要包括辦好“十件實事”、確定“百家聯絡服務企業”、設立“千名聯絡員”,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聚焦全省建筑業改革發展總體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強化主動服務、服務、跟進服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著力解決建筑業企業出省發展“急難愁盼”問題,促進建筑業企業“走出去”高質量發展。
1.提供“走出去”政策全方位支持。大膽創新,總結經驗,借鑒先進省市做法,適時研究制定促進我省建筑業出省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企業“走出去”發展提供強力支持。在出省經營及辦稅方面,考慮駐省外工作實際,為企業辦稅提供便利條件,減輕企業負擔,解除后顧之憂。
2.做好“保姆式”全系統服務。發揮省建筑企業外出施工聯絡服務站(以下簡稱“外聯站”)省內外聯絡協調作用,聯系建筑業企業總部、出省發展建筑業骨干企業,對接省外駐地建筑業主管部門,形成閉環式服務。下沉企業基層實行“一線辦公”常態化,建立服務臺賬,細化服務措施,注重服務實效,及時幫助企業解決難題。
3.支持出省骨干企業全產業鏈發展。根據骨干企業省外市場開拓情況和服務需求,逐批次確定駐省外建筑業企業聯絡服務單位,并實行動態調整。發揮聯絡服務單位的引領作用,上下游延伸產業鏈,補鏈強鏈,帶動開發建設、施工監理、部品材料、檢測檢驗、運維服務等建筑業全產業鏈輸出。
4.開展信息咨詢全時段服務。及時收集、推送省外建筑業主管部門出臺的政策、工程項目、招投標、勞務用工等各類信息,暢通咨詢渠道,多途徑提供信息交流服務。探索建立掌上服務APP,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實現實時在線服務,接收和回應企業訴求,為企業出省開拓市場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務。
5.實施重大項目“一對一”全過程服務。對接戰略,聚焦企業需求,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建筑業企業出省發展重大項目服務清單,實行“一對一”專人服務、服務、全程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6.做好出省發展互助。鼓勵、引導建立出省發展聯合體、產業(企業)聯盟等,構建自主自律、共建共享、合作共贏的協作平臺。充分發揮駐外聯絡服務單位和山東海外工程建設發展聯盟的“紐帶”作用,加大對我省建筑業企業出省發展宣傳力度,通過組織市場推介會、技術觀摩會等多種途徑,幫助企業開拓省外市場,打造“齊魯建造”“好品山東”品牌。
7.組織開展技術扶助。加快綠色建造、智能建造、裝配式、BIM技術等高新技術推廣應用,促進科技賦能。補齊建筑業企業在“高精尖特”技術方面短板弱項,著力提高核心競爭力,促進出省發展由中低端市場向高端市場轉變。建立建筑業發展專家智庫,為出省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8.推進人才教育培訓共助。總結出省發展建筑業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試試點經驗,推行“送教上門”模式,解除企業困擾。著力破解出省發展建筑業企業經營管理和施工人才短缺等問題,鼓勵企業通過建立勞務培訓基地、合作辦學、線上教育等方式,培育壯大建筑業產業工人隊伍,為企業出省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9.加強創優協助。注重從業人員和建設項目爭先創優,帶動企業整體素質提升。對創優項目,要超前謀劃、完善方案、積極協調、精心培育,提高創優成功率。探索推行省際創優成果互認,擴大應用范圍,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
10.開展法律服務。探索建立出省發展法律服務團隊,設立法律服務聯絡站,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積極配合駐地建筑業主管部門,及時解決企業出省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糾紛,維護我省企業和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為建筑業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
1.選定百家企業。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明確條件,逐批次選定100家左右駐省外建筑業骨干企業,作為外聯站聯絡服務單位,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帶動更多企業“走出去”發展。
2.及時對接工作。外聯站要建立聯系制度,全員參與,包干到人,主動對接聯絡服務單位。要加強日常聯絡,掌握企業出省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跟進,了解市場動態,加強信息交流。
3.建立訴求臺賬。匯總梳理出省發展企業服務訴求,建立臺賬,明確措施,銷號管理。對符合政策規定、可以現場解決的,當場解決,即時辦;對需要部門和單位協同辦理的,要積極協調,跟進辦;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持續關注,創新辦。
(三)設立“千名聯絡員”
以百家聯絡服務單位為重點,廣泛聯系建筑業企業,推進聯絡服務走深走實。1家企業確定1名工作聯絡員,形成“千名聯絡員聯千企”的格局。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建立日常聯絡服務渠道,實行全天候對接服務。發揮企業聯絡員市場信息靈、一線情況清、掌握問題準的優勢,通過政企對接,及時掌握企業基本情況和外出經營動態,全面了解企業在建項目、市場開拓、發展前景等情況,實現“點對點”對接服務。
(一)提高認識。開展“十百千”服務工程是落實推動全省建筑業企業“走出去”發展的重要舉措,是轉變工作作風的具體體現,要有目標、有重點、有步驟地加快實施,積極協調解決企業實際問題,全面提高服務保障能力。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服務出省發展企業的制度,不斷完善聯絡服務事項和內容。建立工作動態調度制度,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及時掌握省外市場動態,做好跟進服務。建立服務回訪制度,做到服務事項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確保服務對象滿意。
(三)加強宣傳。要注重梳理總結,及時選樹典型,通過主流媒體大力宣傳。宣傳骨干企業參加建設的重大戰略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重要成果,以及應用的“高精尖特”先進技術,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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